重庆市最美法律志愿者
2014年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2015年荣获重庆市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2016年被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至201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万州区关工委、区文明办评为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该同志担任法制副团长以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又充分发挥其检察工作的经验和优势,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该同志经常深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教委、水电校等区级部门和学校了解青少年犯罪情况,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和在校生犯罪情况,深入乡镇街道、深入村组、社区走访了解未成年犯罪人员家庭情况,收集整理调研材料10余份,撰写调研报告4个,其中撰写的《重庆市万州区2010年至2012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报告》等3个调查报告被中国关工委、重庆市关工委、万州区政法委转发,受到各级领导的批示和有关部门的好评,为我区有的放矢地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深抓普法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同志自2012年到关工委法制教育团工作以来,先后到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鱼泉中学等学校上法治辅导课30多场次,举办模拟法庭2次,受教育学生达10余万人次,尤其是他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的在校生犯罪明显下降,受到师生们的好评。
三是积极献言献策,抓好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该同志在2014年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应区公检法机关的邀请,参加无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参加的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和审判,发现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对孩子疏于管教,因而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就此流入社会,劳动就业又不到法定年龄,有的甚至重新犯罪,为此,该同志积极向关工委领导建议,利用他所担任法制副校长的重庆市三峡水利电力学校,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技能培训基地。区关工委高度重视,于2015年9月正式挂牌,并以“三个一”为抓手,即组建退休司法干部和学校政治教师为力量的高质量法治宣传队伍,强化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五老”为依托的“一帮一”爱心帮教队伍,建立责任机制,不让一名失足青年掉队;搭建一个有效的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水电校法治教育、实用技能培训基地、万州中小学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的作用,深化广大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深入持久地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如法制教育团推送了8名因犯罪受到刑法处罚后的未成年人入校学习,并建立“一帮一”的爱心帮扶机制,促其一边接受法治教育,一边从事技能培训,使之成为遵纪守法,又能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现已有7人毕业,并成功就业,一名仍在校学习,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该同志自2018年以来,带领法制宣教团的退休老同志,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先后对辖区判处徒刑缓刑两年以上或家庭教育监管缺失的未成年服刑人员32人进行帮教,其中12人是因父母离异或外出务工缺发监管,通过对其爱心帮教现已有6人刑满按期解除矫正,另有6人在建国70周年之际获得特赦,有17人找到务工单位,实现稳定就业,5人仍在校读书,无一人再犯罪,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同志这种退而不休,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精神受到了各届的充分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