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野生鸟类死体。
本报讯 (记者 程蕾 通讯员 陈枭君 文/图)近日,万州两男子为饱口腹之欲,不惜铤而走险捕杀野生鸟类,岂料美味尚未入口,就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警方抓获。
群众举报有人“非法打鸟”
警方雷霆出击抓获嫌疑人
当天12时30分,万州区公安局龙沙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热心群众报警,称有两名男子驾驶一辆车,正沿途打鸟,周边时不时听到“啪啪”的刺耳枪响声。紧接着,他还发来一段相关视频予以佐证。
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出击,赶往案发地,但到达现场后,却发现两名男子早已不见踪影。民警迅即展开侦查,一方面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另一方面在群众中进行走访调查。经综合研判,民警很快锁定了两名嫌疑人的逃离路径。
随后,民警继续查看沿途视频监控,并借助配侦部门力量,一路紧追不舍,发现两名嫌疑人驾驶车辆自龙沙—甘宁—万州城区一线移动,最终落脚地很可能在万州城区。
为将其迅速抓捕归案,民警立即联系区局交巡警支队予以配合,在沙龙路三段设卡拦截嫌疑车辆。
17时30分许,通过警方联动,该嫌疑车辆在沙龙路三段川粮驾校附近被成功拦截,嫌疑人殷某和任某依法落网,民警从嫌疑车内查获气枪一把、铅弹、气罐以及数十只野生鸟类死体。
被捕杀鸟类均属“三有”动物
两男子涉嫌非法狩猎被刑拘
“经清点,被捕杀的野生鸟类共计48只,分别是斑鸠、竹鸡、野鸡、野鸭,全属国家‘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民警称,殷某和任某如此大肆捕杀不仅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且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狩猎行为供认不讳。
据殷某交代,因当天天气较凉爽,他突然想到龙沙镇周边生态环境好,很多野生鸟类可能外出活动,便邀约任某一同前往,从天上打点野味下来尝尝鲜。两人一拍即合后,他便携带自己网购的气枪、铅弹等装备,与任某驾车出发。一路上,两人随走随停,瞄准、射杀、捡拾,配合默契,但不想到手的美味尚未尝到,却要咽下触犯刑律的恶果。
目前,殷某和任某因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狩猎,其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万州郊区,斑鸠、竹鸡、野鸭、野鸡都是较为常见的动物,但它们其实都被国家列入“三有”保护动物。这些动物对生态环境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广大市民切不可因贪恋“美味”或追求经济效益而捕猎和杀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