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众所周知,警灯、警报器只有特殊的车辆在紧急状况下才可使用,私家车安装警灯、警报器等,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还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近日,一车主在私人用车上安装了警报器,一路警灯闪烁,恰好与巡逻的交巡警擦肩而过。
当天16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起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辆车牌号为渝FMZ***,并非特种车辆,车上安装警报器属非法安装。
据杨某陈述,今年5月,他在修车时,无意中发现了这个警报器,就擅自安装在自己的车上,想到自己经常进行道路施工,警报器闪起,能起警示作用。杨某便这样驾车上路了。
民警对驾驶人杨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杨某也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人杨某非法安装警报器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进行了拆除、收缴。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属于特种车辆,主要用于执行直接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特殊任务。为了保证这些特殊任务的有效完成,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利益,法律规定特种车辆经批准应当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以区别于一般机动车辆,便于识别。凡是不属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范围的,不得喷涂有关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如果私家车安装警报器,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乱用警报器还会骚扰居民,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