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宣讲。
相关人员和学生一起放流鱼苗。
初夏的万州城,阳光和煦,碧波荡漾,绿意盎然。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长江“十年禁渔”落地落实,5月31日,由市二中法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委主办,区公安局、区教委、长航公安万州分局协办的“6·5环境日”增殖放流活动在长江二桥南桥头边的长江水域举行。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以法治之力护绿水青山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邀请了4名市人大代表和宁波小学的部分学生代表参加。
41万尾鱼苗“撒欢”入长江
上午9点10分,简短的启动仪式结束后,增殖放流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一台装满鱼苗的车辆停于江畔,两名工作人员分别用渔网将鱼苗盛入专用放流通道内的水盆中,参与放流人员依序分批走上前,将一盆盆鱼苗倾倒进长江,随着一尾尾鱼儿“扑通扑通”入水,江面上激起阵阵水花……
不到半小时,所有鱼苗被全部投放进长江,看着它们“撒欢”似地游入浩渺江水中,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幸福而满意的笑容。
据了解,本次增殖放流的鱼苗共计41万余尾,选取的基本都是规格大、品质优良的苗种,价值10余万元,皆为适合长江流域生长、繁殖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白鲢、花鲢、草鱼等鱼种,对恢复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而这批鱼苗系由6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当事人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出资购买,他们自愿认罪认罚,并以该种方式修复长江生态环境。
“看到这么多鱼苗被投放进长江,太让人开心了,这对恢复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增殖鱼类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真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啊!”一名市人大代表乐呵呵地说。
法官、检察官现场“说法”
“同学们,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不能乱捕、乱钓鱼,也不要向长江乱扔垃圾哟……”放流活动结束后,来自市二中法院、区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还就地为参与活动的学生代表和现场群众开展起了法治宣讲,他们针对开展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讲解,向大家普及《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通过以案说法警示非法捕捞的危害,推广生态修复理念,引导大家提高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共同守护绿色美好家园。
“这堂生动鲜活的法治课,让我更直观地了解了国家的生态保护政策,认识到生态保护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长远性,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有了更深理解。”一名学生代表如是说。
据悉,近年来,全区各政法单位、行政执法管理部门持续加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渔业执法司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违规捕捞行为,不断建立完善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措施和长效机制,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良好氛围,为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了重要力量。
当天的增殖放流活动,不仅促进了长江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和渔业可持续发展,有效改善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同时也增强了社会各界的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了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注重普法宣传效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美好期盼。”区检察院一负责人表示。